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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 |
孟州交警实在太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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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交警老是在无关紧要路段,随机测速查车,还专整外地车,罚款按最高限罚,按规定可没这个道理。建议市政府管一管孟州交警队。行风实在太差。 |
[版主回复] “为人民服务”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孟州交警随即测速查车等相关问题属于焦作市公安局管辖,请向市公安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回复时间:2009-7-1 11: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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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 |
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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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 10:2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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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行】 |
真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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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农村,开一 辆小农用车。上次我去焦作拉货,被焦作交警擦车,由于未代行车证,交警一下500元,还的请他们吃中午饭有花了140元,一 共花了640元,才叫我走。可是我一趟挣130元,叫我哭笑不得,希望领导明察。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水既能载船,也能翻船》 |
[版主回复] “马上行”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农用车辆在市区被交警处罚一事属于焦作市公安局管辖。请向市公安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回复时间:2009-6-29 8: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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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27 19:3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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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
出租车和城乡公交不是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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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焦作市出租车和城乡公交不属于交通管理吗?那网上怎么说都移交到交通局去了,那是不是骗人的呀。 |
[版主回复] 刘先生; 您好!出租车和公交行业目前我省地市一级尚属建委部门管辖,具体归属交通部门管理的日期,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统一进行。
回复时间:2009-6-22 1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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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22 11:4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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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
出租和公交合适成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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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县客运市场混乱,时发生枪客现象。什么时间才能统一管理。 |
[版主回复] 李先生: 您好!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均目前属于焦作市建设委员会(即市建委)管辖。因此,关于出租车和城市公交合并的问题,建议您向建委部门反映。至于您所提我市市县客运市场混乱,时常发生争抢客源的问题,由于您没有具体说明是城市客运还是城乡客运,因此我们暂无法调查核实。如果属于城市客运,建议向建委部门反映;如果是城乡客运,请您提供事件发生的具体路段、时间以及违规车辆的车牌号码等详细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调查处理。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回复时间:2009-6-22 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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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20 9: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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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xy】 |
举报修武小纸坊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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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修武小纸坊收费站至今还在收费,我省不是在5 ·1已经全部取消二级公路的收费了吗,难道修武小纸坊收费站不是河南的? |
[版主回复] 关于对修武县小纸坊收费站至今未撤销的回复“liuxy”网友,现将您所反映有关修武小纸坊收费站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09〕10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4月27日发出通告,决定自2009年4月30日中午12时起,全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我市境内的武陟詹店收费站、西陶收费站(一站两点),孟州收费站,沁阳山王庄西万收费站(一站两点)、紫陵收费站,博爱白坡收费站,修武方庄收费站等7个收费站准时停止了收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告》的要求,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全省正在运营的15个经营性二级公路(含桥梁、隧道)收费站不在本次取消收费的范围。其中,我市辖区内二级公路上还有2个经营性收费站,即温县境内的焦作黄河公路大桥(南河渡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和修武县境内的小纸坊收费站,都在继续保留收费范围之内。 我们将继续监督做好经营性收费站通行费征管工作,严格执行通行费征收政策,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还请广大群众继续支持经营性收费工作并给以监督。 谢谢! 焦作市交通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回复时间:2009-6-18 8: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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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5 |
河南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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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7 16: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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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
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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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九路磨头镇---西南村段破损严重,博爱县公路段至今没有维护修理,给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师生的出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已有多名师生在此段路上摔倒,请市交通局督促博爱县公路段去维修一下. |
[版主回复] 关于对博爱县高久路磨头镇至西南村路段损毁严重问题的回 复李军同志: 您好!收到您在我局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反映博爱县高九路磨头镇---西南村段破损严重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导致该路段损毁严重的主要原因是超限超载车辆的通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目前博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已对该路段坑槽进行临时填补,并加强对该路段的管理,禁止大型车辆过往。同时,博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拟将其列为2009年农村公路大修计划,待上级部门对大修计划批准和资金落实到位后,将尽快对该路段进行大修,以从根本上保证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回复时间:2009-6-16 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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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6 |
博爱
IP:已记录
2009-6-15 18:3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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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飞凤】 |
什么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说白了就是公司坐着不动收钱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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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交通局不是在推卸责任就是还有管着运输企业的部门!那到底这个事该谁管,总不会我们交那么多钱,有事的时候没有人来给我们解决问题吧!公司说什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你们问他们担什么风险了吗?我们的保险让交的最高,出了什么事情,只会向我们要钱,这就是所谓的风险共担吗?后面说的也不确实的,利益共享,我们的利益他们算过吗?现在每天拉的钱还不够给他们交的呢?也没有人给我们补贴一分钱,现在国家有优惠了,反倒是优惠了他们,为什么现代国家反而没有包青天了呢? |
[版主回复] 您好!由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纯属企业内部问题,请与鑫源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2009-6-11 11: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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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7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9 23:3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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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
请问小车挂靠运输公司 算运营车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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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车挂靠运输公司的户 算不算运营车辆? 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上都是非营运----就是地址是运输公司的、、、谢谢 请回复、、、 |
[版主回复] 李先生: 您好!现就您所咨询小车挂靠运输公司是否算运营车辆的问题答复如下: 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上使用性质是否为营运,不是交通部门界定车辆是否为营运和办理道路运输证的依据。无论是挂靠运输公司还是个体经营的车辆,也不论车辆是大吨位车还是小吨位车,凡是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上车型是货运车辆,并从事为社会提供服务,直接获得盈利(收取运费)或间接变相产生利润(货款与运价并计、计入车辆运营成本等)的,都属于营运车辆。就您的情况而言,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将使用性质变更为货运后,再到当地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件,方可从事货运经营,否则属于违法经营。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回复时间:2009-6-8 8: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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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8 |
温县
IP:已记录
2009-6-7 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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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 |
投诉焦作长途汽车客运总站工作人员殴打乘客事件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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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郑州到焦作办事的乘客,在6月4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在焦作长途汽车总站买了一张到焦作到郑州的大巴车票,该车3点50分开车,不凑巧的是,我刚买了车票,就接到焦作同学电话,要我等等再走,无奈我的车票已经买好,就转让给另外一个买车票的旅客,谁知道该车站工作人员看到后,就把我拉扯到候车大厅后面进行殴打,大约有4名比较壮的男性工作人员把我摔倒在地上进行殴打,当时有旅客看不过去,制止以后我赶紧跑车候车厅。我实在不明白在如今的和谐社会在光天华日下该车站工作人员竟然如此野蛮,请调查落实,如此对待旅客,请有关部门给于辞退。 |
[版主回复] 陈鹏乘客: 您好!由于您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无法进一步核实您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希望您能够向我们提供参与殴打的工作人员的姓名、胸牌号码等信息。同时,希望您能够提供您的联系电话(可发送至我局邮箱:jzsjtj@sina.com),以便我们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回复时间:2009-6-7 1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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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9 |
郑州
IP:已记录
2009-6-5 20: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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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飞凤】 |
刘秀峰你是我们的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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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谢谢你们开通了网络平台,为我们这些投诉无门的车主们设立了一个平台,我强烈支持刘秀峰的说法,他是我们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很多人都想说,可是都不敢,因为怕公司打击报复,之前已经有过先例,杨磊到焦作的车主玉婷就是因为不服公司的霸王政策而被打击报复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买红薯,希望咱们焦作市交通局也能有为民做主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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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您所反映的问题纯属企业内部问题,请与鑫源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2009-6-5 1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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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0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5 0: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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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玉】 |
我们的管理费太高,找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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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焦作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的车主,我们承包个客车跑起来是真难,管理的部门不少,可是服务的部门却很少!!!!!!!!!!!!!!! 这次的费改税政策在我们这里根本行不通.我们原来一个月交多少钱现在还交多少,一分没减,我们全体车主一起去找公司,得到的答复是管理费涨了,我们只能这么无奈的接受这个结果,对于公司来说我们只是个弱势群体,因为公司除了扣着我们二个月的结算没结帐外,还有两个月的规费押金有的车还有线路押金等等, |
[版主回复] 上述问题纯属企业内部行为,请与鑫源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2009-6-5 15: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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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1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4 23: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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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飞凤】 |
我也是温县鑫源有限公司的,怎么没有人管管他们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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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们想知道我们的客车倒底要一个月交多少钱!费改税后,我们客运车主多次找公司询问,费用一直降不下来,跟国家征收养路费时是一个样,既然加入油中了为什么我们还要交这么多费用?为什么国家给的优惠政策落不到我们这些实实在在交钱的这些人身上呢?费改税,到底是肥了谁????????????? 二/我们客运车辆的保险能不能让我们实际交钱的车主看一下.我们交钱,公司拿着保单,我们只想看一下,确定一下到底交了多少钱!就不行啊?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一个月要交多少钱呢? |
[版主回复] 上述问题纯属企业内部行为,请与鑫源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2009-6-5 15: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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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2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4 23:2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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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飞凤】 |
强烈支持刘秀峰!!!温县鑫源公司收的企业管理费太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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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所反映的关于养路费改为燃油税后,运输企业却把这部分费用换了个名堂一分也没减,现在我省刚把各地的收费站给撤了,在大家拍手叫好时,运输企业又在计划着涨我们营运车主的管理费了,理由就是费用少了!难道国家给的优惠就不能落实到我们头上一次吗?真的没有单位能管得了他们了吗?非要逼着我们罢工\停运\上访吗?如果你们再不能回复我们就只能上访了?[/i] 我们是焦作市鑫源运输有限公司 温县的!!!!!!!!!!!!!!!!!!!!!!!!!!!!!!! |
[版主回复] 您所反映的问题纯属企业内部问题,请与鑫源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2009-6-5 15: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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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3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4 23: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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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j】 |
谁来管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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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09:00我在修武幸福桥乘坐一辆红色出租车来焦作,在焦作百货楼下车,因下车时向司机索要车票,司机说没有车票,发生争执,不慎将皮包丢在车上,包内有现金和单据等物品。我于当日12:00赶回修武,来到乘车的地方,希望能找回丢失的皮包,我没有记住车牌号,也没有车票,只能凭模糊的印象找司机。我看到一个在车前的司机有点像,就上前询问,他矢口否认,说今天根本就没有去焦作,但我看到这里的车基本上都是拉的去焦作的客人。我想问的是:在修武火车站、幸福桥附近这些载客的出租车是不是合法经营,谁来监管,发生了我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怎样寻求帮助 |
[版主回复] “wxj”乘客: 您好!您反映的出租车谁来监管的问题属于焦作市建设委员会(即市建委)管辖。建议您向市建委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六月三日
回复时间:2009-6-3 9: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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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4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6-2 21: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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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gl】 |
关于《道路运输证》转籍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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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安运管所的,我们这里刚刚收到你们那一份转籍证明。 为该车主只提供了一份A4纸打印的抬头为输证转籍证明》,下盖河南省焦作市运输管理所。没有二维及营运证档案。所以请问贵所的转籍是否是此形势。谢谢! 原车主的车号为:豫H68066 |
[版主回复] 关于对道路运输证转籍问题的答复“lawgl”网友: 您好!现就您咨询有关道路运输证转籍证明真伪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豫H-68006号车辆属于焦作沁阳市(县级市)天顺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吨位是26.5吨,于2006年12月1日在沁阳市运管所入户运营。经沁阳市运管所查阅该车二维及其营运档案证实,该车无2008年度车辆审验记录;沁阳市运管所也并未给该车办理转籍手续。因此,该车主提供的A4纸打印,抬头为“运输证转籍证明”,下盖“河南省焦作市运输管理所”的转籍证明是伪造的,属于无效证明。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六月八日
回复时间:2009-6-2 1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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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5 |
安徽省滁州市
IP:已记录
2009-6-2 11:0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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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峰】 |
油改费,肥了谁 |
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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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鑫源公司以前收4400元[29座]包括公司管理费,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运管费等各种费用,现在照样收4400元,我们问公司国家取消养路费等费用,并一再要求各相关部门减轻车户负担,为什么还收这么多的费,公司领导回答:“养路费取消了,公司管理费涨了还按原来收”,我们领钱都是公司从上个月的结算单里面扣过费用退给我们,车户们现在都不认同公司的做法,所以公司从1月份都没退给我们一分钱,车户们现在都是借钱过日子,加油,交过路费,希望运管部们能尽快给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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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关于对油改税 肥了谁问题的答复刘秀峰网友: 您好!我局收到您反映“油改税,肥了谁”的相关问题后,立即责成温县交通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鑫源公司介绍,该公司一贯奉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并根据线路经营情况收取管理费和承担相应责任。由于您所经营的温县-运城线路是该公司经营近二十年的中长线路,且经营效益一直很好,公司按照其经营情况每月收取管理费4060元,加上340元的上缴税金,共计4400元”。 至于您所提公司从1月份都没退给您一分钱的问题,经向鑫源公司了解,自年初以来,您一直忙于经营,未到公司结帐所致,现在公司帐面上仍有您5万元的款项。 在此需向您说明的是,由于上述问题纯属企业内部行为,请与鑫源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六月六日
回复时间:2009-5-27 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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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6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5-26 20: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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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雷】 |
关于焦作部分地区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的问题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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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09年4月有幸与同事一行7人经洛阳到焦作并游览了焦作市云台山和沁阳市神农山,3号早上我们一行从神农山酒店打车到沁阳市博物馆,上车后司机告知我们要15元,因为我们得知起步价为5元也并不知神农山酒店与博物馆之间的距离远近,因此我们要求打计价器,但遭到司机师傅的拒绝,并且声称这是沁阳的规矩。 呵呵!好一个规矩! 后来我们找到一位向导自行开车前往博物馆,实际距离在4.5公里左右。 事情本微不足道,但还是希望领导们能予以重视。 在南京、杭州、上海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乘客是可以拒付车资的,而在沁阳一个“规矩”就把一切解释的明明白白。 我只想善意的提醒领导们,出租车行业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是这个城市的窗口,对外都代表着城市的形象,适当抓一抓这个窗口的形象可能比在南京地铁车站里做云台山、神农山广告更重要,也更实际! |
[版主回复] 杨洪雷游客: 您好!您所反映沁阳市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的问题目前属于建设部门管辖。因此,建议向沁阳市建委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回复时间:2009-5-27 8: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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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7 |
南京
IP:已记录
2009-5-26 15:5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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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青】 |
投诉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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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沁阳汽车站和焦作客运汽车站运营跑焦作至沁阳的叫做丁二虎的负责人。为什么从沁阳返回焦作的时候,因为车上多半是博爱人,而拒绝拉乘客,并且乘客已经在车站里买过票了,还让乘客下车换乘其他客车!沁阳汽车站的负责人姓王,纵容他们这种无理行为,强烈投诉!严重给交通系统抹黑! |
[版主回复] “愤青”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现就您所反映沁阳至焦作客运车辆倒客的问题答复如下: 5月25日正是沁阳市公务人员考试日,由于此间客流量较大,并且当时沁阳至焦作线路只剩下车主丁二虎的一趟班车。为及时疏散乘客,沁阳市汽车站代班主任王双合立即调派焦运集团所属豫H-61003号客车上站发车,一部发往焦作,一部发住博爱。但因王双合同志工作疏忽,安排不当,十多分钟后,焦运集团所属豫H-61003号车又返沁上站,中途将客人倒于该公司豫H-10558号加班车上。 根据上述情况,沁阳市运管所已责成沁阳汽车站代班主任王双合同志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同时,对焦运集团豫H-61003号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六月六日
回复时间:2009-5-25 17: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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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8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5-25 15:4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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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翔】 |
焦作市汽车站检票人员和汽车服务员的态度很不好,影响焦作形象!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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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汽车站里墙上挂的表时间不准,慢了5分钟。我就向站里的女检票员反映了表的问题,没想到她竟然理直气壮的说,那是故意让它慢的,不管你的表再准确,发车就按这个挂表的时间算,就是北京时间到这里也不算。真不知道打印出车票的微机上的时间是不是北京时间?然后车晚点6、7分钟后才开,留在车里的一个乘务员是个小女孩,半路上她对待刚上车的乘客说话的态度更是霸道!希望政府能够对汽车站的人员进行一下思想教育,不能再让这些不懂礼貌,蛮横不讲理的女服务给我们焦作的形象市抹黑了。 |
[版主回复] 关于对市汽车站钟表不准及服务员态度不好问题的回复“陈远翔”乘客: 您好!现就您反映“焦作市汽车站检票人员和汽车服务员的态度很不好,影响焦作形象!”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站内钟表时间比标准时间慢5分钟的问题。由于乘客从售票大厅到上车需要经过“三品”检查,检票进站,验票上车,开具结算单4个环节,因此站内售票时将发车时间比实际发车时间提前了3分钟。以确保乘客(尤其是发车前晚到的乘客)有较充足的时间进站上车。具体发车时间以车站内旅客通道明显位置设置的钟表为准。 2、关于乘务员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因您没有提供乘车的时间、车站名称、所乘车辆车牌号码及车票信息、站内工作人员姓名、标号等内容,所以我们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实。希望您能够提供上述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查证。 此事件的发生反映了站方宣传和服务人员解释工作的不到位。因此,我局已责成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加大对所属汽车客运站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为广大旅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希望包括您在内的广大旅客在投诉时能够及时提供事件发生的事件、地点、所乘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工作人员胸前佩戴证件的姓名、编号等信息,以便我们能够调查核实,尽快给乘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六月四日
回复时间:2009-5-25 17: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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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19 |
山西
IP:已记录
2009-5-25 15: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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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水荣】 |
给他发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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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改造已经实施很长时间,为何栖霞市区有的地方仍然是个人管理?电价竟达8.5角以上,家庭电器不敢使用,且个人用电情况不透明,政府、电业部门是否能及时整顿?给用户一个放心消费? |
[版主回复] “霍水荣”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有关电价的问题不属于交通部门管辖,建议您向当地电业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回复时间:2009-5-25 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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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0 |
山东
IP:已记录
2009-5-23 21:3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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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艳阳】 |
网上交罚款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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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给你们说过,就是在自己在网上和银行合作交罚款的事。我指的是电子眼抓拍的罚单。谢! |
[版主回复] “翟艳阳”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有关网上交罚款问题属于焦作市公安局管辖,建议您向市公安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回复时间:2009-5-25 8: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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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1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5-22 11:5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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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的忠告】 |
工作效率太差了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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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交了罚款那么长时间了为什么不给我们在网上注销了,害的我们办相关手续的时候又白跑,又白花钱。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还有上下班也太自由了,是不是没领导的单位呀! |
[版主回复] “百姓的忠告”网友: 您好!请问您所反映的罚款属于哪方面的?请详细说明,以便我们做出明确答复!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回复时间:2009-5-25 8: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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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2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5-22 11: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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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峰】 |
乱收费,没人管 |
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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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改费已经过了几了月.但温县鑫源公司照样和以前一样从结算单里面扣费用.29座车以前每个月扣4400元,现在一分钱不少,照样扣4400元费用.而其他公司的29座车,都是交2000多元费用.去公司反映也没人管,说你想去哪告去哪告,谁也管不上.请问交通局 有关领导,是不是真的没人管吗? |
[版主回复] 您所反映的问题纯属企业内部行为,请与鑫源公司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2009-5-15 1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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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3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5-14 12:5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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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
温县的黄河桥收费站怎么没有撤销啊??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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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经营性的收费站,是和私人合作的么?收费完成以后会不会取消啊?大概在什么时间? |
[版主回复] 关于对焦作黄河桥收费站何时撤销问题的回复李超网友 您好!现就您所关心的(温县)焦作黄河公路大桥何时撤销的问题回复如下: 温县境内的焦作黄河公路大桥(南河渡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由焦作市公路管理局(甲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乙方)、江苏盐城市新阜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丙方)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焦作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大桥及大桥收费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和还贷,2001年4月4日省发展改革委豫计基础〔2001〕386号文件批复,大桥经营年限为28年(不含建设期),期满后撤销收费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09〕10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4月27日发出通告,决定自2009年4月30日中午12时起,全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告》的要求,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全省正在运营的15个经营性二级公路(含桥梁、隧道)收费站不在本次取消收费的范围。其中,我市辖区内二级公路上还有2个经营性收费站,即温县境内的焦作黄河公路大桥(南河渡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和修武县境内的小纸坊收费站,都在继续保留收费范围之内。 今后,我们将继续监督做好通行费征管工作,严格执行通行费征收政策,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请广大朋友继续支持经营性收费工作!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回复时间:2009-5-4 8: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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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4 |
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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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30 16: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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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 |
到了博爱遍地障碍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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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每天路过博爱的客车驾驶员博爱原来的路赖车不好走,可现在路修好了不让走,到处是障碍。走外环又罚款。问领导修路是不是方便老百姓的。 |
[版主回复] 回 复 “气愤”网友: 您好!如果您反映的道路属于博爱县城区道路,建议向博爱县建设委员会即博爱县建委反映(城区道路属于建设部门管辖);如果您反映的道路属于区域间道路,请详细说明道路的名称、位置及所设障碍等信息,以便我们调查核实,给您一个明确满意的答复。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回复时间:2009-4-30 9: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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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5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4-29 20: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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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艳阳】 |
创新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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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好,我随便说两句,行的话可以参考,不行的话当我没说:看往后能不能在网上交罚款,就是说和哪个银行和作一下,做个网站。这样既免去了司机朋友的奔波之苦,也大大提高了您的工作效率,你们看怎么样。 |
[版主回复] 回 复 “翟艳阳”网友: 您好!由于交通违章罚款的种类不同,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也不同。建议您详细说明您所指“罚款”的种类,以便我们给您一个明确的答复。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回复时间:2009-4-27 1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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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6 |
武陟
IP:已记录
2009-4-26 11: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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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 |
加强管理这些车辆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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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西向,每天都要坐车到焦作来上班,可最近我坐的紫陵到焦作的车都要晚点,这些车都要在中途让我们换车,这条路本来就不好,还经常几辆车你追我赶抢客,让我每天坐车都提心吊胆,真害怕出事,这些中途倒客的事还真让人气愤,希望有关部门好好处理此事,让我们都能安全出行。 |
[版主回复] 回 复 “愤怒”网友: 您好!由于您没有提供违规客车的车牌号码等详细信息,因此我们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无法核实,希望您能提供上述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调查处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五月八日
回复时间:2009-4-23 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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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7 |
焦作
IP:已记录
2009-4-23 10: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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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 |
民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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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退休老员工的呐喊,运管局子弹头公务车整天在干啥,据说是李某在干私活。李某整天不上班,一上班就拿一大把票来单位报销,凭啥报销个人消费的票据。据说是拿住了某领导的短处。我们不信。但李某就是如此畅通无阻。请领导给我们答复。 |
[版主回复] 此事属于单位内部管理之事,建议首先向你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你单位主要领导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回复时间:2009-4-22 15: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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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8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4-22 10: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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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国】 |
交通违章滞纳金什么时候取消天价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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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封人,现在居住在修武,2007年8月在焦作山阳路(代码9004)违章,当场罚款50元(其实是我的三轮车后边加了10厘米栏杆,我回家就把它取了),过了两天我到修武环城东路邮政储蓄那儿交了52元罚款,说是手续费。这两年车也顺利验过了,可是今年我的驾驶证到期要换证,他们说我的罚款未交,一查才知是那次,可是两年了,我的单子早没了,到银行也不给查,说滞纳金得800元,国家不是有政策么,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可他们都说没有接到通知,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心说省事再交一次算了,可是50变成了800,为这事我从修武往焦作跑了好几趟,花了200元了,可是这事还没人管,都是推来推去,我实在没办法了,希望你们帮帮我,期待你们的回复! |
[版主回复] 回 复 “程小国”网友: 您好!交通违章处罚属于焦作市公安局管辖,建议向市公安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回复时间:2009-4-20 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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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29 |
修武
IP:已记录
2009-4-18 16:5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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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 |
过期的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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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今年我去验证的时候说我06年还有一个罚单没有交款 我问过后让我找当年那个交警所在的大队 但他已经调走了 我问过很多人 实在找不到了 您能帮我找一下么 他叫侯德敏 06年的时候他是在那个大队的 谢谢了 |
[版主回复] 回 复 “小龙”网友: 您好!交通警察属于焦作市公安局管辖,建议向市公安局咨询。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回复时间:2009-4-20 8: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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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0 |
焦作
IP:已记录
2009-4-17 21:5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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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忿怒】 |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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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沁阳西向乡的一位车主,西向乡到沁阳的路刚修了一两年就坏了,上面有很多的大坑,可是没人管,很多的车友都在抱怨连篇, |
[版主回复] 关于对沁阳市沁西路损毁严重问题的回复“忿怒”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在我局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反映沁西路损毁严重,没人管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沁阳市交通局调查处理此事。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沁西公路属于沁阳市重要县道。2005年,沁阳市交通局根据道路状况调查结果和上级资金安排计划,对该路进行了大修。2007年,常付路二期工程开工后,三个标段的料场分别建在沁西路2K+600m处、沁西路2K+700m处和沁伏路1K+100处。所有施工原料都需从该市沁西路、沁伏公路通过。由于运料车辆每车次装载约50吨以上,而农村公路设计标准低,承载能力有限,导致该路段损毁严重,出现了路面沉陷、坑槽等病害。2008年8月,原常付路水北关—西万路段因施工禁止通行,大量运料、运煤等大吨位车辆全部绕行沁西路,日交通量达上万车次,这更加剧了沁西路的破坏速度和程度,道路路况急剧恶化,特别是阳华路段,道路水泥面板全部被压毁。 为确保沿线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沁阳市交通局筹集资金260余万元对该路部分损毁严重路段进行大修和坑槽挖补铺装油面处理。2008年4月在对沁西路阳华路段进行坑槽挖补施工时,遭到常付路项目施工单位暴力阻扰,致使施工无法继续。 鉴于上述情况,沁阳市交通局对常付路工程运料车损坏农村公路情况和常付路项目施工单位阻扰养护施工情况已向沁阳市政府做了汇报。目前,沁阳市政府正在协调解决。待常付路工程结束后,沁阳市交通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大修计划,力争早日对该路进行修复,确保群众正常出行。 最后,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回复时间:2009-4-15 8: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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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1 |
沁阳
IP:已记录
2009-4-15 0:5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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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随有】 |
拘留所乱收费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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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在四月七日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修武县交警大队送至修武县拘留所拘留三日。在次期间,被其强迫交生活费30员,未开条子。且强迫劳动,给其菜地施肥。并遭辱骂。 |
[版主回复] 回 复 “侯随有”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有关“拘留所乱收费”的问题属于焦作市公安局管辖范围,建议向市公安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回复时间:2009-4-10 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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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2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4-10 11: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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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spp】 |
影响创建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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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胜利北街饭店乱放桌椅影响交通 烤羊肉串的油烟太大非常影响空气! 饭店营业时间是:18点到晚上12点!望有关部门经常查看! |
[版主回复] 回 复 “ppsspp”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焦作市胜利北街饭店乱放座椅影响交通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建议向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回复时间:2009-4-10 16: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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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3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4-9 19: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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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出土匪】 |
焦作温县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站长带头殴打过路司机,天理不容!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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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收费有异议,惨遭焦作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站长等人殴打,试问这帮土匪有人管没?详情看http://bbs.auto.sina.com.cn/tableforum/App/view.php?bbsid=122&subid=2&fid=13046&tbid=5233 |
[版主回复] 关于对温县黄河公路大桥纠纷问题的回复 4月9日,我们收到关于“焦作温县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站长带头殴打过路司机,天理不容!”的投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4月22日,由我局和市公路管理局组成的调查组前往温县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进行实地调查。在对当班站长、班长及收费员询问后得知,导致此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该收费站存在收费不规范的行为。温县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属于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而不属于政府还贷性收费站,其通行费征收标准应以核定的应缴公路养路费吨位执行。由于国家实施税费改革,公路养路费现已被取消,但新的吨位标准暂未出台,因此该公司以营运证上核定的吨位或以行车证上核定的吨位作为征收依据。我们从公安网机动车信息资源库中调取您所驾驶的豫KH3955货车的相关信息中了解到,您的货车吨位为1.55吨,比照养路费吨位征收标准,应缴通行费20元。但该站在处理类似问题时,由于其内部管理不规范,有时收10元,有时收20元。所以才造成了因您对通行费征收标准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关于您反映收费站工作人员动手打人一事,由于该收费站监控设备硬盘较为落后,当日录像资料已被系统自行删除,导致我们无法查证。但经我们向多位当班工作人员询问了解到,因您不配合工作,故意堵塞通道,并先出手打人(当班班长博士伦眼镜被打坏),站方工作人员出于自卫,双方才发生了肢体冲突。 鉴于上述情况,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局作为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已对该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同一车型按照同一标准收费。 二、不断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及服务水平。 三、对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延长监控内容保存时间,以便备查。 最后,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回复时间:2009-4-10 16: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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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4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4-9 12: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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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为民】 |
公路质量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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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焦作市温县的,我想问问,农村公路建设中的质量问题该向哪些部门举报,举报的途径和联系方式是什么? |
[版主回复] 回 复郑为民同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和支持!您如果发现当地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举报: 市交通局工程科:0391-3583987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工程科:0391-3555806 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0391-3596315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回复时间:2009-4-1 16: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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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5 |
焦作市温县
IP:已记录
2009-4-1 11: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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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闲事】 |
尚庄客车属于济塬为什么在铜马汽车站停车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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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4日焦作政府下载文件长途客车一律迁入长途客运总站~尚庄的客车为什么还在铜马汽车站经营~如果长途都能在铜马汽车站~还要长途车站干什么~. |
[版主回复] 关于对尚庄客车为何在市旅游汽车站停车问题的回复“关闲事”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我局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反映“尚庄客车属于济源,为什么在铜马汽车站停车?”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就此进行了答复,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2004年12月,焦作市区内汽车客运站由四个站整合为两个,即汽车中心站(原铜马汽车站)和长途汽车客运总站。为确保长途汽车客运总站的顺利开业,焦作市人民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相关主管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划分两站进站车辆范围。当时,领导小组考虑到尚庄虽然不属于焦作辖区,但尚庄到沁阳交界处不足三公里,经营的线路途径常平、宋寨、紫陵,此线路与本线上的常平、宋寨、紫陵等线路基本重叠。为便于管理,在经焦作、沁阳两家客运公司充分协商同意后,领导小组决定焦作至尚庄等焦克路沿线的客车一律进汽车中心站经营,实现班次和计划统一编排的规范化管理。 详情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焦作市交通局运管科:0391-3583571 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0391-3562355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回复时间:2009-4-1 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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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6 |
沁阳
IP:已记录
2009-3-31 17: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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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
关于焦作-尚庄的客车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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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庄到焦作的客车他们属于跨区车辆为什么不进长途客运总站? |
[版主回复] 关于对尚庄客车为何在市旅游汽车站停车问题的回复“XXXX”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我局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反映“尚庄客车属于济源,为什么在铜马汽车站停车?”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就此进行了答复,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2004年12月,焦作市区内汽车客运站由四个站整合为两个,即汽车中心站(原铜马汽车站)和长途汽车客运总站。为确保长途汽车客运总站的顺利开业,焦作市人民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相关主管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划分两站进站车辆范围。当时,领导小组考虑到尚庄虽然不属于焦作辖区,但尚庄到沁阳交界处不足三公里,经营的线路途径常平、宋寨、紫陵,此线路与本线上的常平、宋寨、紫陵等线路基本重叠。为便于管理,在经焦作、沁阳两家客运公司充分协商同意后,领导小组决定焦作至尚庄等焦克路沿线的客车一律进汽车中心站经营,实现班次和计划统一编排的规范化管理。 如有疑问,可致电详细询问,联系电话: 焦作市交通局运管科:0391-3583571 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0391-3562355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回复时间:2009-4-1 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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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7 |
地球
IP:已记录
2009-3-31 16:5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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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车户】 |
严正声明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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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车籍属于焦作市交运集团冠名,即使有违章也不会邮寄至我公司,请其他非博爱各位车主如有经营问题,真实反映,请不要借花献佛,毁坏他人名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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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8 |
博爱
IP:已记录
2009-3-30 13:0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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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两】 |
违章查询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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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来在网上查询发现我的车有两次现场违法罚款记录,暗示登记的根本就不是我的身份证号码,也不是我朋友的,我就怀疑我的车被别人套牌了,我查询了一下那两个驾驶证的号码,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朋友的,也不是我县的,我打的3个电话都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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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回 复“孟小两”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您的车被套牌的问题属于焦作市公安局管辖范围,建议向市公安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回复时间:2009-3-30 8: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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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39 |
武陟
IP:已记录
2009-3-28 9:4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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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正文】 |
残疾军人乘车能否享受优待?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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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残疾军人,每次在沁阳车站乘车都要理论一番,找一行政领导答应非常好,就是车上屡不执行,请问到底能否享受优待?沁阳老干局:电话5656080 |
[版主回复] 关于对残疾军人乘车能否享受优待问题的回复韩正文同志: 您好!收到您在我局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反映“残疾军人乘车能否享受优待?”的有关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就此进行了调查处里,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收到我局的督办通知后,立即按照您所提供的电话0391-5656080进行联系,详细了解有关情况,但对方称并无此人。因此,我们暂无法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但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要求沁阳市运管所责成该市各客运企业,对于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伤残军人,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落实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乘坐道路客运班车优待政策的通知》(豫交办[2006]12号)要求,实行购票半价优惠,并可优先购票。 同时,我们要求沁阳市运管所责成各客运经营单位加强对该市广大司乘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落实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乘坐道路客运班车优待政策的通知》(豫交办[2006]12号)文件的学习,切实让广大伤残军人在乘车过程中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在今后乘车时,如再次遇到类似情况,可直接向我们投诉。 投诉电话:0391-3583571(市交通局运管科) 0391-3562355(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 0391-3586666(交通民生热线) 96520(交通运输服务热线)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回复时间:2009-3-27 11: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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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0 |
沁阳
IP:已记录
2009-3-27 1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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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钟馗】 |
这样做符合客规吗?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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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我是经营济源到郑州一车户,我们的车历年来到沁阳不让进站或在沁阳境内拉客,一路途径博爱、武陟,一路只能跟其后面,而到博爱运管不管,武陟不管,沁阳这样做对吗? |
[版主回复] 您好!由于您所提的“一路只能跟其后面”等语句比较模糊,请将所讲情况详细、具体地进行整理并发送我局网站,以便我们调查处理。敬请谅解!
回复时间:2009-3-27 1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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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1 |
济源
IP:已记录
2009-3-27 9: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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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X】 |
车被套牌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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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来在网上查询发现我的车有两次现场违法罚款记录,暗示登记的根本就不是我的身份证号码,也不是我朋友的,我就怀疑我的车被别人套牌了,我去交警队希望他们查询一下那两个身份证的主人,可是交警队的人说这些事情他们不管 |
[版主回复] 回 复 “SGX”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您的车被套牌的问题属于焦作市公安局管辖范围,建议向市公安局反映。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回复时间:2009-3-23 15: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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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2 |
焦作山阳
IP:已记录
2009-3-23 13: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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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社会】 |
高速路政人员会面临转行吗?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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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现有高速路政人员他们将面临改制,准备成立路政局,将重新招收部分人员成立高速路政大队,请问这是真的吗? |
[版主回复] 回 复“关心社会”网友: 您好!我局目前尚未收到上级有关高速路政改制的相关文件和信息。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回复时间:2009-3-23 7: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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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3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3-22 10: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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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 |
我们焦作交通局对货物运输价格标准是什么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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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往山西拉水泥,因当时口头约定价格,现对方欠运费不付,涉及诉讼,但缺少交通部门有个货物运输价格标准。麻烦贵单位有这个标准发下 |
[版主回复] 回 复“无奈”网友: 您好!您所查询的《汽车运价规则》已在我局网站(网址:www.jzjtj.gov.cn)“政策法规”栏目全文公布,具体情况请到我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详细查询。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回复时间:2009-3-20 14: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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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4 |
焦作
IP:已记录
2009-3-20 9:2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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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退休老人】 |
谢谢各位领导了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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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出乎意料,我上午留了言下午就得到回复,领导对我们这些退休人员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真的让我很感动!在这里老太婆我向各位领导敬礼了!谢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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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5 |
本市
IP:已记录
2009-3-18 19: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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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华】 |
车票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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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郑州到焦作各地的车票是河南同等距离里面最高的 |
[版主回复] 回复王中华乘客: 您好!汽车客运票价是由各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即发改委)物价部门确定的。您所咨询郑州到焦作各地票价为什么是河南同等距离最高的问题属于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辖,建议您向郑州市发改委咨询。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回复时间:2009-3-18 22: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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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6 |
不告诉你
IP:已记录
2009-3-18 18: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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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退休老人】 |
请关心一下退休人员 |
主页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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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局的在职人员涨过工资了,企业的退休人员也连续涨几年工资了,就是我们这些运管局的退休人员是没娘的孩子,多次向有关领导反映,就是没人理会,我们的心真是拔凉拔凉的。恳求局领导在百忙之余过问一下此事。我们退休人员将不胜感激。 |
[版主回复] 关于对请关心一下退休人员问题的回复 “一个退休老人”: 您好!收到您在我局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反映“请关心一下退休人员”的有关问题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研究解决。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您所属单位经费中为退休人员解决已增加的补贴,补发日期从2008年10月1日起。 联系电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工科:0391-3562611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回复时间:2009-3-18 1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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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7 |
本市
IP:已记录
2009-3-18 8:4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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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人士】 |
焦作运管对不法车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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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车站外面怎么有那么多的不上站车,在车站外面转了一圈又一圈,我们做车的怎么知道什么是正班车呢?运管是否把不上站的车请出焦作市,也让我们做车的不再操心做错车而烦心??????? |
[版主回复] 关于对焦作运管对不法车的态度问题的回复“伤心人士”乘客: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在我局网站“民生在线”栏目反映“焦作运管对不法车的态度”的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收到我局督办通知后,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开展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治理活动。此次专项治理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查处车辆主要是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非法经营车辆等。治理的主要场所包括车站、码头、宾馆、医院、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等。 此次专项治活理活动开展以来,运政稽查人员共查获非法运营“黑车” 9辆,治理违法经营行为30余起。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我市私车运营现象明显减少,客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我市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合法运输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正当利益。 最后,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如发现有违法营运车辆,可及时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0391-3583571(市交通局运管科) 0391-3562355(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 0391-3585866(交通民生热线) 96520(交通运输服务热线)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回复时间:2009-3-17 1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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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8 |
焦作
IP:已记录
2009-3-17 16:5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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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社会0515】 |
焦作运管不接纳投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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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焦作运管投诉不法车扰乱正班车,竟然没人管,还不接电话!!!!! |
[版主回复] 请提供您投诉的时间,拨打的投诉电话号码,以便我们进一步查证。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回复时间:2009-3-17 19: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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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49 |
焦作
IP:已记录
2009-3-17 16:4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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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社会】 |
我市征稽人员今后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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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关于对我市征稽人员今后怎么办问题的回复 “关心社会”网友: 您好!现将您所关心“我市征稽人员今后怎么办”的问题回复如下: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改革方案,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改革的第一步是调整成品油价格,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第二步是对原从事交通规费征稽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职能调整和岗位转换。当前摆在征稽人员面前的首要任务是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在职能调整和岗位转换前的适应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新的工作任务。
焦作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回复时间:2009-3-17 9: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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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NO:50 |
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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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7 8: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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